在2008年11月1日—12月31日活动期间,凡购买贝因美产品所得的购物积分均以双倍值(即所得积分值=积分卡分值×2)计算,在活动期间您能以双倍的积分兑换心仪的礼品喽!
◇ 部分贝因美产品中含有积分卡,沿虚线剪下积分,粘贴在导则中的《积分记录卡》上,即为购物积分;
◇ 凡在2008年11月1日——12月31日期间(以邮戳为准)将购物积分邮寄到指定地点参加活动的积分均按双倍计算,并予以换礼。
◇ 本次活动只限购物积分,其他积分均不可参加。会员帐户中原有购物积分可累计使用,但不做双倍计算。
◇ 例如:您共邮寄1200购物积分,按双倍计算,您本次就可兑换2400积分所对应的礼品;如您邮寄1400购物积分,按双倍计算,您本次可换2800积分所对应的礼品,无对应分值,则提供2400积分对应的礼品,剩余400积分将存入您的积分帐户中,以便您下次使用。
◇ 在《积分记录卡》活动调查表上写明积分总数、兑换礼品名称、家长姓名、电话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购买贝因美产品的时间、地点、名称、数量(以上资料缺一不可)。
◇ 将贴有购物积分的《积分记录卡》沿虚线剪下,邮寄至您所在地区的分公司(注:各分公司只对所辖地区的会员进行礼品兑换,如果您寄错地址,可能影响您的礼品兑换。各分公司的详细地址详见导则内的“分公司联系表”)。
◇ 指定购物积分兑换指定礼品,如遇礼品断货,工作人员将会及时与您联系,部分礼品可能会被更换为同等价值的其他礼品。
◇ 使用购物积分换取礼品后,若积分还有剩余,可存入您的积分帐户中,继续累积。
◇ 礼品一经兑换,如无质量问题,不可退、换。
◇ 本期《积分换礼导则》有效期:2008年1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。
◇ 收取购物积分的截止时间以信件上的始发地邮戳为准。2008年12月31日以后邮寄的购物积分将不再按双倍计算。
◇《积分记录卡》获取方式: ◎《积分记录卡》复印有效 ◎ 网站下载www.beingclub.com ◎ 向卖场或婴童店(见习)母婴顾问索取。
◇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贝因美公司所有。
活动咨询方式
◇ 育婴专家热线:95105377(免长途费)
◇ 冠军宝贝俱乐部热线:4006 721 721(免长途费)
◇ 冠军宝贝俱乐部网址: www.beingclub.com
详情请见各地终端海报或者咨询见习母婴顾问(导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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